医学资料
【摘要】科技评价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杠杆,客观科学的科技评价有助于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创新活力的显著提升。当前,我国研究型医院肩负着科技创新“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使命和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亟需建立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科技评价体系,科学引导医学科技创新的高水平发展、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健康中国”战略做出更大贡献。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国内医院的科技评价工作,中国医院科技评价深化改革研究协作组与中华医学会医学科研管理学分会临床研究管理学组联合国内致力于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研究与管理实践的机构和专家团队,紧密对接国家需求、参考国内外研究进展、结合有关医院实践经验共同制订本专家共识。本共识将系统阐述中国医院科技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应用框架,旨在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评价机制,推动医院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共识涵盖评价目标、原则、体系建设、应用策略及保障措施,并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和实施路径,为医院管理者、政策制定者及科研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评价研究;科技评价;中国医院;专家共识
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2025JJ50752、2023JJ30867)
实践指南注册:国际实践指南注册与透明化平台(PREPARE‑2025CN565)
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1‑5]。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文件明确指出,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6]。可见,高水平科技创新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客观科学的医院科技评价是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有力保障。
目前,全球科技评价中的定量指标如出版物数量、专利数量、作者次序、期刊指数、被引用情况等仍占主导地位,但也有部分国家和机构采用定性评估(如社会影响)。研究显示,发达国家更倾向对研究人员采用定性评估,而在发展中国家中定量指标仍然是黄金标准[7]。国内医院科研与临床实践的相互促进与融合的特色在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和考量,且缺乏针对医院二级单位或个人的评价指标,导致其在实际操作中指导性不强[8‑9],同时也存在指标单一、重数量轻质量、成果转化不足等问题。故我国医院层面亟需建立良好的科技评价体系,并保障其在人才评价、学科评估、科研平台绩效等方面的一体化应用,加快补齐科技强国建设在医学领域的短板[10‑11]。
学科学研究管理学分会临床研究管理学组牵头组织国内致力于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研究与管理实践的机构和专家团队,紧密对接国家需求、参考国内外研究进展、结合有关医院实践经验共同制订本专家共识,旨在指导我国各级各类医院建立客观科学的科技评价体系并广泛应用,同时为其他相关研究机构提供参考。
一、医院科技评价的目标、导向和原则
(一)评价目标
通过科技评价,在医院内营造“做真科研,真做科研”的良好学术氛围,激发医院的科技创新活力与创新能力,推动医院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领域的技术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评价对人才培养的杠杆作用、对学科建设的助推作用和对医院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领科研资源向关键技术领域倾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突破医疗领域“卡脖子”难题,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劲的推动力和支撑力。
(二)评价导向
1.临床需求导向:医院科技创新应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导向,确保研究与临床需求紧密结合,推动新技术与新策略的探索与应用。重点支持牵头、参与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推动高水平临床研究成果(如诊疗指南、专家共识和标准)的应用,加大开发诊疗新技术的引导力度,始终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2.高质量导向:医院科技评价应与高质量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围绕“大项目、大成果、大平台、大转化、大影响”等五大标志性、高质量目标加大引导力度,始终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面向国家重大需求”[12]。
3.转化应用导向:成果转化应用是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动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医学创新的终极意义。围绕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大引导力度,始终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
4.代表性业绩导向:倡导潜心钻研、持之以恒、勇于创新的科学家精神,不强调单纯以科技产出数量作为衡量科研绩效的标准,而是以科技产出质量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尺。围绕科技人员摒弃急功近利心态和培养潜心研究作风加大引导力度,始终坚持营造良性竞争与理性竞争的创新学术氛围。
5.开放协作导向:医学科技领域具有复杂性与交叉性的特点,学科交叉是现代化科学发展的趋势。加强对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研究的引导和支持,促进医学创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加速培育医学领域的新质生产力。
(三)评价原则
1.客观性原则:科技评价应基于客观事实和量化数据,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干扰,真实反映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和贡献,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科学性原则:科技评价应遵循医学科技发展的长周期特点,评价指标体系应全面、系统涵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全链条、全周期。评价指标应不断优化,量化分值应科学合理,准确衡量被评价对象及其成果的水平、价值和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合理性。
3.公正性原则:科技评价体系标准和评价流程应公开、透明,合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实施科技评价的管理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价过程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保障评价结果的公平正义。同时应区分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的评价重点,避免“一刀切”。
4.科研诚信原则: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技人员的生命线。做好科研诚信的宣教、监督和惩处管理,对个人的科研诚信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平台或团队的科研诚信不端行为实行扣分制。引导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科研价值观,恪守科研诚信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适用机构
本共识涵盖的科技评价理念、方法和指标体系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院,根据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可就指标体系进行删减或调整权重后借鉴使用。医学院校和医学科研机构可参照。
三、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建设
(一)医院科技评价机构与机制建设
1.领导机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议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医院科技创新工作,由一名副院长协管,科技评价体系的建立和修订由党委会集体决策,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立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并在医院全面应用。
2.指导机构: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由医院战略科学家、科研领军人才、相关学科带头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聘请院外专家担任特邀委员,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委员会负责指导科技评价体系的框架设定、指标纳排、权重分配和方法制定,指导科技评价体系的持续优化和推广应用,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权威性和可信度。
3.实施机构:成立科技评价工作组,办公室挂靠科研管理部门,医院科技评价应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均为小组成员,如人力资源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纪委部门等,各部门通力配合,确保科技评价体系在相关工作中的一体化应用。
(二)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理念
1.高标准评价:坚定科技创新驱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理念,纳入指标均应为推动医院高水平创新和高效能转化的指标,覆盖“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转化应用”全链条。指标权重向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指标倾斜,引导医院科研人员持续追求卓越。
2.定量化评价:所有指标均应有对应的分值权重,可量化赋分、可累加计算。通过具体的数据和数值来评估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价,杜绝主观和偏倚,更加客观可靠。
3.代表性评价:在评价个人、团队、学科及科研平台的学术水平和贡献时,不需要累计所有科研业绩,而是将代表性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考核,杜绝劣币驱逐良币,鼓励科研人员和团队潜心做真科研。
(三)医院科技评价体系指标遴选
医院应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引、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构建科技评价指标体系,指标遴选应符合医学科技创新的特点,符合医院科技评价的五大导向(临床需求导向、高质量导向、转化应用导向、代表性业绩导向、开放协作导向)、四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科研诚信原则)和三大理念(高标准评价、定量化评价、代表性评价),重点参考中国医学科学院建立的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体系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科研指标,并可结合各家医院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指标调整,具有覆盖面广、导向性强、兼容性好、权重合理的特点。由科技评价办公室牵头组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进行指导,充分深入开展指标体系建设的研讨,确定设立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表1),并给予每个指标相应的赋分权重。同时,评价指标体系应定期优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医院发展需求。科技评价体系一级指标一般应包括:
表1科研学术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细则(建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科技论文 |
国际期刊论文发文 国内期刊论文 ESI 高被引论文 论文相关学者荣誉 |
学术专著 指南共识 |
学术专著 国际标准与指南 国内标准 诊疗指南 专家共识 |
成果奖励 |
国家科学技术奖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 华夏医学科技奖 省级科学技术奖 其他在医学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科技奖励 |
专利与转化 |
专利授权 成果转化 |
专家人才或团队 |
国家级人才计划或项目 省部级人才计划或项目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高水平学者(高被引学者) |
学术任职 |
中华医学会任职 中国医师协会任职 其他医学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全国协会或学 会任职 高水平 SCI 期刊主编或副主编 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主编或副总编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科研项目 省部级科研项目 厅局级科研项目 国际组织资助课题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项目 横向项目 |
科研平台 |
国家级科研平台 省部级科研平台 |
注:科技论文包含科普类文章;奖励包含科普类奖励;ESI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SCI为科学引文索引
1.科技论文:科技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体现形式,包括国际期刊论文和国内期刊论文。可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被国际权威数据库如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CitationIndex,SCI)、工程索引(EngineeringIndex,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SciencesCitationIndex,SSCI)等,SCI期刊分区(科睿唯安公司或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SCI期刊影响因子或国内权威数据库如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ekingUniversityCoreJournals,北大核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SocialSciencesCitationIndex,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ScienceCitationDatabase,CSCD)、中华医学期刊全文数据库(ChinaMedicalJournalFull‑textDatabase,CMJFD)等收录的情况,中国科技卓越期刊入选情况以及论文他引次数,科普文章的发表量及其阅读量进行综合考量分级,全面、准确地反映科技论文的质量、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学术专著:专著在总结和传播科学研究成果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性。评价时应充分考量专著内容的质量、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及出版机构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遴选国家级出版社、省级出版社以及业内公认的优质出版社,以保障专著的高质量和影响力,提升医院的学术声誉。
3.指南共识:该类指标主要体现临床诊疗理念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和学术影响力。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的行业标准、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其中国际标准与指南应由权威的国际医学学术组织或机构牵头,国内标准重点关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医学领域中具有创新性或突破性贡献,国内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应基于充分的科学证据和临床研究结果制定,以国内主流学会如中华医学会或中国医师协会及其下属分会、学组名义制定,并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同时,考虑研究结果(包括论文)在指南中被引用的情况,衡量既往研究对指南的直接贡献。
4.成果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是衡量医院学术影响力和科技贡献的重要标尺。纳入评价的奖项应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如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在医学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科技奖励(含科普类奖励)等。应综合奖项的级别、类别以及完成人员排名赋予相应权重,以全面反映科研实力和成果质量。
5.专利与转化:实现成果转化应用是医院科技创新的终极目标。评价时应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科技成果的质量以及转化情况。引导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PCT)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布局,鼓励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收益,兼顾合同转让经费和实际到账经费。以期推动医院科研成果的转化产业化进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6.专家人才或团队:人才项目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群体类人才计划包括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科学技术部万人计划创新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等。高水平学者包括科睿唯安高被引科学家、爱思唯尔高被引学者等指标。赋分标准应依据人才计划的层次、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以及高被引学者的入围情况进行考量。
7.学术任职:国内重点关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和其他一级学科的主要学会任职;国际重要学会的任职可根据学科自荐,充分论证后采纳;期刊任职包括SCI期刊和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编委会的任职。根据学术组织的权威性和担任职务的重要性分别赋分。
8.科研项目:包括政府计划类、国际合作类、横向课题类、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及其他社会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赋分时应根据项目的来源、级别和经费规模进行分类分级,同时应考虑负责人的身份分类,包括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课题骨干及参与人员等。对于同一级别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的规模、研究难度等因素进行细分,必要时还可结合项目的过程及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9.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可结合平台的运行效率、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创新性、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赋分,还可根据平台的类型和功能进一步量化评价,全面反映科研平台建设成效和贡献。
(四)代表性业绩评价制度
代表性业绩评价制度以考核科技创新工作的“质量、绩效、贡献、影响”为宗旨,以医院科研学术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主要通过被评价对象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来评价科研工作单位和个人的水平与贡献。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个人的评优评先、选人用人、人才选评、晋升晋级、导师遴选、学科评估和平台绩效等相关工作的科研业绩评价。
2.业绩数量:学科建设考核、二级单位评优和平台年度绩效考核可遴选10项代表性科研业绩,充分代表二级单位的科研贡献和研究实力;个人相关考核评价可遴选5项代表性科研业绩,重点突出个人的科研水平和贡献。
3.遴选原则:代表性业绩由个人和(或)集体上报,部门审核,实行业绩总项数限制,不限制业绩类型和比例。业绩应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影响力,能够真实反映科研工作质量与贡献。鼓励跨学科、跨平台合作成果的申报,体现协同创新精神。
4.计分细则:充分考虑并鼓励合作研究和联合攻关,允许多人、多学科、多平台根据贡献度共享成果,共同计分,若单项业绩未计满分的,可按计分比例计算成果业绩,累计积满5项或10项业绩。可根据医院科研发展方向,对不同类型的科研产出设置差异化权重,以引导科研工作重点。
5.计算周期: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成果纳入的时限,对重点学科、团队或平台总体考核可以考虑3~5年周期滚动考核,以更全面反映科研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期贡献,对于年度考核,可重点考察当年的科研成果。
四、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应用
(一)医院科技评价体系应用理念
1.第三方评价:科技评价应力求公平公正,第三方评价是提高科技评价公信力的关键。建议设置常态化的第三方评审委员会,定期对评价机制和流程进行监督与优化,确保评价体系持续符合医疗科技领域的最新发展和需求。院内项目评审、人才遴选等可实行第三方评估,邀请院外、校外和省外相关专业领域的同行专家参与评价,提升科技评价体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一体化评价:科技评价体系应按统一标准在院内与科技创新相关的评价工作中全面应用,如晋升晋级、选人用人、评优评先、平台考核、学科评估和导师遴选等(图1),打破管理部门的壁垒,确保全院一套标准、一把尺子,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3.分类别评价:在坚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根据评价对象和评价功能的不同,对局部指标进行权重调整。如在职称评定工作中,根据不同的职称序列设定不同的科研业绩的权重,相关人员在同一序列内进行评价。
图1科技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框架图
(二)医院科技评价体系的一体化应用
科技评价体系的全院一体化应用是在尊重分类评价、分级评价、综合评价、特色评价的基础上展开实施,以更好地发挥指挥棒作用。评价可应用在资源配置、晋升晋级、选人用人、评先评优、人才选评、平台考核、学科评估、导师遴选和绩效分配等方面。应用过程中,必要时可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评价类别来选择指标并对指标赋予不同权重。按照个人填报科研业绩、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反馈个人确认、内网公示监督等程序环节实施,营造公平氛围,树立实干导向,坚守诚信底线。
1.晋升晋级:根据学校和医院职务评审、岗位分级、职称晋升等相关政策,分序列分岗位制定医疗、教学和科研总分值的权重,在同一晋升序列和岗位职级内,进行业绩分值比较排序。
2.选人用人:出台人员招聘、人才引进等政策,统一人员选留相关学术水平要求。重点考察人员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未来学术发展潜力,剔除预警期刊论文,计算学术积分,选拔高素质有潜力的人员择优录用。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杜绝请托现象,提升整体科研实力和发展潜力。
3.评先评优:将科技评价制度应用于科研绩效激励、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选评。激励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个人,增强科研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全院全员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力。
4.人才选评:突出科技评价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指挥棒”和杠杆作用,突出拔尖原则和实干导向,强化竞争氛围。对人才进行分层选拔,实施代表性科研业绩量化准入、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的综合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的人才数据库,提高人才选评的准确性和效率,充分发掘和培养具有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将评价结果作为高层次人才经费支持力度、薪酬水平、合同聘期等的重要依据,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5.平台考核:制定科研平台绩效考核办法,并依据分类评价、分级评价、定期评价、定员评价、定量评价、限量评价的原则对平台进行考核,评估其运行效率和成果产出。依据平台量化考核结果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如场地面积和经费支持的调整,激发科研平台的创新活力和动力,提升科研平台绩效。
6.学科评估:学科建设依据分层建设、分级支持、连续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学科进行科研水平、师资水平、社会服务、国际影响等方面的评估。科研赋分根据科技评价指标体系计算,明确各学科的优势和不足,使学科建设规划更科学,措施更有力。
7.导师遴选: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从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三方面考量。对导师候选人的代表性科研业绩量化打分,同时兼顾知识产权归属医院以及科研经费充足两方面要求,差额评选,突出贡献,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以期选拔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指导能力的导师,为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五、医院科技评价保障体系建设
1.保密制度:科技评价过程中应实行科技评价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检查。保密工作应当与科技评价工作相结合,同步规划、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和考核,实行全程管理。应强化科技评价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包括启动阶段、评分阶段、第三方机构信息、评议专家信息、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等。
2.监督与反馈制度:通过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对评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采用定期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评价中所涉及的流程制度、资料审查、专家遴选、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科研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与高效性。此外,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科研人员的监督和反馈,同时建立申诉渠道,确保被评价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内外部举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3.回避原则:遵循回避原则是确保公平与公正的重要保障。在科技评价的全流程中,明确回避情形,加强资格审查,制定回避规则,严格遵循回避制度,防止利益相关方的干预,确保流程的透明与结果的公正。
4.科研诚信建设:通过持续打造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宣传教育、预警监督和调查处理体系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对个人的科研失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对平台或团队的失信行为采取扣分制度。如制定负面清单,如预警期刊论文、低水平会议报告等不纳入评价范围。严肃查处科技评价过程中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决维护科技评价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5.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智慧科研绩效评价系统。构建绩效量化模型库和科研人员个人绩效库,完善相关信息采集和审核流程,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或大数据相关技术,自动提取业绩数据并进行智能化的科研绩效运算,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和结果公示的自动化,提高评价效率,提升管理效能。
6.科研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科研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促进科研管理人员充分发挥“服务‑协调‑指导‑沟通‑监督”五位一体的职能,能够熟练掌握国家创新相关政策,善于制定创新促进的制度,结合医院自身发展需求,持续优化科技评价体系,并开展相关研究,运用研究结果指导创新实践。
本共识制订专家组
组长:郭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
副组长:赵镇(南方医科大学);金阳(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陈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吕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教育处);王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部);白桦(北京协和医院科研处)委员(以姓氏汉语拼音排序):曹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部);邓柳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科技处);郭水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科技处);贾淑芹(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科研处);江胜强(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焦杨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处);李海燕(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科研处);李卡(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科研处);李天宇(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梁公文(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科研处);梁阔(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科研处);刘乐(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刘威(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处);倪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科技处);倪新兴(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科技处);宋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科研处);苏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处);孙楠(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科研处);王骏(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科研部);王婷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科研处);王雪青(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处);王卓青(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向宇(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科研处);薛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张鹏俊(北京医院科研处);张雪静(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技处);张雪燕(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成果转化办);赵诣林(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医务处);朱晓亮(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科研处)秘书处成员:薛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张孟秋(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郭宁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
执笔人:薛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白桦(北京协和医院科研处);王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部)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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